国家公职人员具有承包土地的权利吗

国家公职人员一般没有承包土地的权利。根据我国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的规定,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,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、荒沟、荒丘、荒滩等农村土地,可以采取招标、拍卖、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。而国家公职人员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从事公务的人员,其应当履行自己的职务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。因此,一般情况下,国家公职人员是不可以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的。如果国家公职人员是农村户口,且符合一定条件,经过合法程序,也是可以承包土地的。具体来说,如果国家公职人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,因丧失劳动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维持生活需要进城落户的,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意,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该国家公职人员,但是未优先承包的机动地不得用于承包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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